Article 6
In force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落实区县(市)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
生态环境、商务、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财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