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建议办理的监督,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评估和激励机制,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有关机关和组织应当建立重点督办建议领办责任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领办。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