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和推进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办理议案、建议是有关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
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方面强化代表履职学习工作,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使代表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提出议案、建议的基本要求。
各选举单位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方面组织代表深入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社情民意,协助代表联系有关机关和组织,为代表提供议案、建议素材,协助代表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在代表议案和建议选题、酝酿、提出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代表和选举单位的要求,积极主动向代表提供本部门工作重点和主要安排及代表所需资料和数据。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