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代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通过专题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座谈、走访、进代表联络站(室)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多种形式,了解全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认真提出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