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工作需要,制定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计划,大力引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产品研究开发、美学和艺术设计、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推广等专业人才,积极培养乡土文化能人、乡村工匠、代表性传承人等本土人才,建立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强化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