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大数据与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融合发展,建立全省统一的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并向社会开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全省统一的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建立本地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并向社会开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秀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实施数字化工程、发展应用数字化技术、开发数字化产品,提升优秀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运营服务水平。
鼓励利用数字化优秀民族文化资源,发展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