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对正在实施的装饰装修违法行为,由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与供水、供电、供气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制定制止违法建设的具体措施。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定附有违法建设的房屋,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限制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登记。违法建设情形消除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解除限制。
物业服务人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其他行为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修建建(构)筑物、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应当及时劝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和协助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