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不当侵犯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本实施办法规定内涉台事项,应当告知同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对重大涉台事件的处理,应当先告知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