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茶叶主产区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优化茶叶生产布局,推广无性系茶树良种,提高茶园良种率。支持茶园提质改造,推进标准化、智慧化茶园建设,鼓励建设出口茶叶原料种植基地。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茶叶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应当按照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种植,推广使用适合提高茶叶品质的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等绿色投入品,禁止使用影响茶叶质量安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茶叶种植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茶叶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茶叶采摘的日期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