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引导等便利,设置专门窗口或者优先窗口等绿色通道,全过程实施助老服务。

支持建设老年医院,提供综合、专业的就医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老年病门诊、老年医学科和安宁疗护科。支持建设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等。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