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推动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发展,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稳步发展蔬菜、果品、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产业,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机制,推进水产绿色养殖。

支持环京津地区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休闲农业,培育建设优质果蔬和畜禽生产基地,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服务京津高端化、多元化消费需求的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鼓励、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农产品商标注册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强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保护和推广。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