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规划和要求,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本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