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种类、数量、规模和布局,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应当达到国家主管部门评估定级一级标准;乡镇、街道应当建设综合文化中心,村、社区应当建设综合文化室。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