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本市对临港新片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市级单列,与减量化指标脱钩。鼓励临港新片区内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按照规划和产业导向,存量工业和仓储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临港新片区鼓励工业、仓储、研发等产业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
临港新片区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开发、分层赋权等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在建设用地的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