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临港新片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依法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市人民政府在临港新片区建立综合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体制和机制,由管委会集中行使本市有关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支持管委会的各项工作。浦东新区、奉贤区、闵行区等区人民政府应当与管委会加强协作,并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关行政事务。

海关、海事、税务、金融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和改革开放,并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分支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