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探索对境外抵离物理围网区域的货物,依据风险情况,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模式;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配送平台,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指定区域探索设立为区内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配套服务且不涉及免税、保税、退税货物和物品的消费服务设施,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经相关部门批准,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外、临港新片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部分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