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机关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依法治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发挥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优势,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自治州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的民族自治地方。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