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能材料、产品查验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照明设备、采暖制冷和热水供应系统等进行查验,记录查验结果。

未经查验或者经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