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实行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卡制度。凡在建设工程工地进行施工和现场管理的人员,凭安全信息卡进入施工工地。

安全信息卡由施工单位持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健康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等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安全信息卡不得向从业人员收取费用。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卡信息发生变更,施工单位应当

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