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公民临床用血时,应当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费用支出应当公示。

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按所献血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按所献血量免费用血。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捐献者本人终生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按照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所捐献次数每次累计享受400毫升的免费用血。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