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与辖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有关责任和措施;

(二)组织实施辖区有关城市管理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四)建立并实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责任制,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五)细化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

(六)做好国防教育、兵役、双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开展的行业服务管理工作;

(八)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省的决定实施行政处罚;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派出它的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