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按照规定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二名值班人员;
(二)值班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固定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
(三)落实每日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如实填写消防巡查记录;
(四)控制室内保存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