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加强通用航空业发展区域协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引导相邻地区共建共用通用机场,合理布局并加快通用航空油料储运、运营、维修等服务保障设施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通用航空产业一体化发展。
深化国际合作,鼓励和支持通用航空企业对接和吸纳国际通用航空业优质资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科技等部门应当加强通用航空制造、运营管理、飞行培训等领域的合作,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提升我省通用航空产品设计和制造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