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对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承诺的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并加强监督管理;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申请人逾期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或者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承诺提交材料的,行政审批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申请人未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