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申请人只需要按照办事指南提交一套申请材料。行政审批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者通过信息共享能够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审批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