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居民热用户共用供热设备设施移交供热企业运营维护的,维护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计入经营成本。供热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或者因建设单位未履行、拖延履行保修责任延长保修期的,维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居民热用户的户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维护、管理,发生异常、泄漏等故障时,热用户可以向供热企业报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非居民热用户的供热设备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通过合同方式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