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作业岗位安全检查制度,督促从业人员开展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岗位安全检查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操作和安全标准规定,安全状态良好;
(二)熟练掌握设施、设备的操作要领、操作规程;
(三)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存放符合安全规范;
(四)个人防护用品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其他应当检查的事项。
作业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施、设备、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设施、物品存放等进行岗后安全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