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也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等方式组织市民旁听会议。
旁听市民由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市各人民团体、驻沪部队和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推荐产生,市民旁听的具体事宜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旁听市民应当遵守大会秩序,服从大会统一安排。
大会秘书处应当及时了解旁听市民对会议议题及会议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汇总后交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