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指导未成年人根据其年龄阶段和认知能力,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可能危及未成年人安全的设备、物品。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