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健康医疗数据,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等有关主管部门、卫生健康机构、健康医疗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数据。

本条例所称卫生健康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卫生监督等活动的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