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省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登记注册、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并对其开展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协调潜在人体器官捐献人实现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红十字会组织、医疗机构的人员中选定或者向社会征集。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掌握相关医学、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沟通协调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