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及其他救援车辆的通行、停靠等保障工作;
(二)负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三)统筹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二)依据职责处理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三)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