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速公路车道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的;

(二)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