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自治机关加强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视文艺创作,扶持文化产业,打造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丰富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

自治机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保护撒拉族婚俗、骆驼泉传说、藏族螭鼓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整理、研究少数民族文学、音乐、舞蹈、戏剧。

自治机关鼓励开展群众性传统节庆、民俗文化活动,支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和浓郁风情的文化展演和交流活动,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鼓励各民族相互参与传统节庆、民俗文化活动。

自治机关加强地方史志的编纂工作,传承和保护自治县历史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