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控制开采矿泉水、地热水以及与其相关的普通地下水资源。需要取用矿泉水、地热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取水许可规定取水。

Local Regulations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