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在本市执业的导游人员,应当参加本市自然地理、人文历史和旅游管理法规、政策、行业自律规定等内容的培训。非本市导游统一纳入张家界市智慧旅游监管系统。

景区讲解员由景区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景区所属经营主体联合培训。讲解员仅限于本景区范围内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和咨询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

推进外语人才培养和储备制度,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充实外语人才库,由市旅游主管部门核发相应语种的外宾接待证。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