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会计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二)会计人员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报账员的职责参照会计职责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