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省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