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风景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风景区内依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