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铁路运输企业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建议其上级主管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