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财政、市场监管、商务、行政审批、税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当推行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享”,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