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启动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并向所在地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医疗机构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必要时,应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协调,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三)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开展教育疏导,依法进行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