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我市建立供电建设项目用地储备制度。供电企业要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编制未来5年供电建设用地储备计划建议,并报送市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经批准的供电建设用地储备计划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位于现有储备用地范围内的,由相关土地储备机构办理土地收储手续。项目位于现有储备用地范围外的,在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依法组织征收,并按照法定程序将土地供应给供电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