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市骆马湖区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负责骆马湖区域生态湿地保护与修复、林地保护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行政部门负责协调骆马湖湖区水域及其岸线管控、保护与综合利用以及骆马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保障骆马湖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骆马湖区域种植养殖投入品以及渔业船舶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骆马湖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骆马湖区域港口码头、内河运输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公安、财政、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