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在骆马湖区域内从事农业种植,应当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并减量施用化肥。

骆马湖区域内现有的水产养殖活动应当逐步压减。湖区外的水产养殖应当采用生态养殖和病害防治技术,推行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养殖规模、品种和密度应当符合骆马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骆马湖有关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