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生态环境部门对骆马湖区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骆马湖区域林地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行政部门负责协调骆马湖区域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骆马湖区域种植养殖投入品以及渔业船舶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骆马湖区域实施生态化农田建设、秸秆离田利用、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骆马湖区域港口码头、航运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