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以及水环境监督管理等活动。

前款所称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区域(以下简称骆马湖区域),包括骆马湖湖区(含水体、湖中岛、湖滩地、堤防及护堤地)以及邳州市、新沂市区域内入湖河流上溯十公里范围内汇水区,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江苏省骆马湖保护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划定并公布。

法律、法规对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