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在全社会倡导下列文明行为:
(一)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与荣誉;
(二)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邪教;
(三)积极参与全民阅读,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
(四)养成低碳、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
(五)文明用餐,珍惜粮食,适量点餐,合理消费;
(六)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七)文明旅游,自觉遵守旅游管理规范,尊重当地民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八)热情好客,礼貌待人,主动为外地客人提供帮助;
(九)诚实守信,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
(十)尊老爱幼,主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
(十一)夫妻和睦,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形成良好家庭文明新风尚。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