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收到飞行计划申请后,飞行服务站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办理:
(一)飞行活动仅涉及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的,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报备;
(二)飞行活动涉及管制空域的,按照规定报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审批。
对执行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紧急、特殊通用航空任务的飞行计划,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即时申报。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在起飞和降落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飞行服务站通报起降信息,由飞行服务站及时向飞行管制部门通报。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