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课程,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具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有关培训,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教学实习基地。对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托养老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和具有资格的培训机构等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定期接受护理专业、消防安全等培训,民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定期举办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大赛。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